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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m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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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4-12 16:57:05
本帖最后由 Bomaa 于 2025-4-12 16:59 编辑
41岁独身女子病逝,叔姑舅姨9人争遗产,400余万房产收归国家
自理能力尚可,能够独立完成饮食起居,有困难时赵女士的一位叔叔和社区工作人员会帮助她去医院。
法院审理后,最终判决赵女士名下的银行存款、人寿保险金和身故后的丧葬费、抚恤金共计110余万元,由9名原被告共同继承,根据他们各自对赵女士生前的帮扶情况,其中一位叔叔继承20%份额,其余亲属分别继承10%。房产则收归国家所有,由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管理。
法官表示,因为本案当中赵女士的亲属本身与赵女士之间就具备这种亲缘上的关系,平时走亲戚的行为,不能当然地被视为是对赵女士的扶养行为,而需要看他具体对赵女士的生活做过什么样的贡献,是否已经超过了一般意义上的走亲戚的行为,只有在符合这样的条件下才能参与到遗产的分配当中。
https://m.gmw.cn/2025-02/25/content_1303979861.htm